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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风月侦探局 第106章

第106章

    “这你也放心,他喂狗也不会白送别人。”花月卸下包袱,揉揉肩,“柳兄,这间我住,你住尽头那间,不过,你若是一个人害怕也可以来找我睡。对了,我还听说啊,有的黑店不止卖人肉包子,还卖人肉酸辣汤呢,为保证肉汤鲜美,须一闷棍先将人敲晕,再活生生......柳兄?”
    柳春风四仰八叉地睡着了,一只脚光着,另只脚的袜子才脱了一半,湿哒哒悬在泡得泛白的足尖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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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 彩楼欢门,杈子
    彩楼欢门
    酒店用来招揽客人的门面装点,可以看一下《清明上河图》上的孙羊正店门口的彩楼欢门。
    我感觉彩楼欢门就跟人的衣服一样,可以变换形式、色彩、风格,比如秋天到了,人可以穿件菊花纹样衣服,那酒楼也可以用菊花缚成门洞,让客人从花门中进入酒店。
    杈子
    文中指酒楼前头的一种用来阻拦人马木质装置。杈子的构造原本用在皇宫或寺庙建筑上,高级酒楼使用杈子一是需要这种功能,同是也是种身份地位的炫耀。
    参考论文《宋代酒楼陈设中的雅俗通融表现研究》,廖蕾霜
    第100章 初一
    花月目光凄然,望着床上那个对他没有半点防备之心的人,呆立了许久:“等到了九嶷山,柳兄,你还愿不愿意让我回悬州?”
    柳春风睡得死死的,梦里正忙着在九嶷山里抓凤凰,红凤凰,黄凤凰,粉红凤凰,花凤凰,漫山遍野,根本抓不过来,哪有闲工夫回答这等莫名其妙的问题。他左手一只,右手一只,满载而归,本想养来给自己唱小曲儿,却见花月已将烤架备好,烤架下火光通红,两只凤凰见状扑棱着翅膀就要逃,嘴里还被吓出了人声:“别吃我!别吃我!”
    睡了撑死两刻钟,柳春风便在怪梦中惊醒,惊醒时,房中静悄悄无一人,细听,有阵阵吵闹从楼下传来,听嗓音,是老板与伙计。他坐起身,眯瞪着穿好鞋袜,准备下楼一看究竟。
    “把东西放下,赶紧滚蛋!”金老板站在门口,不耐烦地挥挥胳膊。
    此时,花月正坐在门边的石凳上,一边把玩着一块玉佩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,看金老板与伙计如何撵走一群偷泔水的乞丐。
    “金老板,你行行好,这些剩饭菜、烂蔬果反正是要倒掉的,就让我们拿走吧!”领头的老乞丐佝偻着身子拱手哀求,后面跟着几个面黄肌瘦的小乞丐。
    “再不滚我放狗了!”刚才还笑得宾至如归的店伙计顺子,此时一脸凶相,岔着两腿站在门口,手里还牵着一只大黄狗,另一只手伸出食指、挨个儿点着乞丐的面门一字一字喝道,“咬!死!谁!谁!倒!霉!”
    镇子上家家遭灾,谁家也没剩饭救济乞丐,乞丐们八成也是饿急了才趁着天黑偷东西。
    一个小不点儿片刻也等不了了,在泔水桶里捞了一把菜叶子,拔腿就跑,边跑边往嘴里塞。奈何,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,顺子一撒手,大黄狗便狂吠着一跃而起,将小乞丐扑了个狗吃屎,朝着他后脖梗下嘴就要啃。小乞丐吓得尿了裤子,捂住脑袋趴在地上,等着去见祖师爷。
    岂料,嗷嗷两声惨叫之后,小乞丐没事儿,倒是背上的黄狗滚落在地,抽搐几下,死了。
    等柳春风穿好鞋袜、佩上剑来到楼下时,门口的混乱场面让他摸不着头脑:一个小乞丐趴在地上;一条死狗躺在他身边;金老板与一群乞丐正惊惧万分地四处张望;伙计顺子则撕心裂肺地喊了声“元宝”,冲着死狗奔了过去,谁知,差一步奔到黄狗身边时,自己也嗷地一声倒地,抱着腿惨叫起来。
    众乞丐这才反应过来有人暗中相助,赶忙上前搀扶小乞丐。
    金老板觉出事情不妙,缩到了门后,探着脑袋继续向夜色中张望:“见鬼了,真是见鬼了。”
    倒是柳春风快步上前,准备施以援手搀扶顺子。顺子趴在地上,比黄狗抢不了多少,右腿上多出一个狰狞的血窟窿,鲜血汩汩往外涌,浸湿了裤管。就在柳春风扶他起身之际,一道细如线的珠光突然朝柳春风射来,花月霎时惊出一身冷汗,大力飞出正在手中把玩的玉佩,珠玉在柳春风肩后相击,各自撞了个粉碎。
    “出来!”花月喝道。
    很快,一个高挑身影浮出夜色,由远及近,信步走来。
    那人穿戴极为讲究,一身紫衫,用的是半尺千金的晏州花罗,容貌俊美出尘,长了一副极为轻狂的眉眼。他薄唇轻启,边走边道:“我说谁这么能耐,原来是花少主。听说九嶷山最近不太平,要在下帮忙么?”
    “我说不用,你就不去凑热闹么?”花月眯着眼睛,看着他向自己走来,“谭少爷管闲事是越来越不挑地界了,连这种穷乡僻壤都不放过。”
    紫衣人在柳春风身旁停了停脚,斜睨一眼:“花少主交朋友也是越来越不挑了,这等狗仗人势之辈都愿相助。”
    狗仗人势?
    柳春风一愣,左瞧瞧,右看看,确定他是在骂自己后,眉毛一竖:“你骂谁?!”
    “呵,长了张乖巧面孔,脾气倒挺横。”紫衣人似笑非笑地将柳春风打量一番,随后指了指顺子,“这小子狗仗人势,你与狗做朋友,自然也是个狗东西。”
    “你你你才是狗东西!”柳春风还未受过这等无端辱骂,气恼又困惑,“我下楼时看见顺子倒地不起,无人帮扶,我在好心救人,你凭什么骂我?”
    “哦,”紫衣人挑了挑眉毛,“原来是个半路出家的好心人,看来你不知道你扶得这小子刚刚放狗咬那小乞儿,若非我出手,倒地不起的就是那小乞儿了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柳春风一惊,随即手一撒直接将顺子扔到地上,“不管你了!”
    顺子疼的一翻眼皮差点撅过去,他捂着腿,梗着脖子,冲那紫衣人嚷道:“是那小乞丐先抢我们东西的!”
    “他快饿死了,要你几根菜叶填饱肚子而已,你就要他偿命么?”
    “几根菜叶子既能救他性命,那我要他用命来换,有何不对?”
    “少了这几根菜叶子你又不会伤筋动骨,舍与他,又何妨?何必为此伤他性命?”
    “菜叶子又不是你的,你大方什么?你为了一个贼打死我的狗,你还有理了!你骂我是狗仗人势,你又是什么好东西!”说着,顺子呜呜哭着往大黄狗身边爬,“元宝,我的元宝......”那狗中的是同样的暗器,头顶一个血窟窿,已经凉透了。
    说话间,小乞丐们早已拿上剩饭菜、烂蔬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,只剩柳春风像根墙头草似的立于二人一狗之间,左右为难,觉得谁说得话都像是对的,又都像是错的。
    顺子的哭嚎在紫衣人的耳中不如犬吠,他看着黄狗微微皱眉:“一时失手。”说罢,目光一凛,看向缩头缩脑的金老板,“你是老板?”
    初次见识江湖流血事件,柳春风失眠了,回去后,满屋子踱步:“他用得什么暗器?好生厉害!”
    “珍珠而已,有什么厉害的。”花月躺在床上闭目养神。
    “难怪他连剑都没有,还......珍珠?难道他是,”柳春风骤然停下步子,惊声道,“一斛珠?!”
    一斛珠,大名谭欢,晏州人,是盐商谭一岚与晏州才女罗珊珊的独子。谭一岚曾许诺罗珊珊一生一世一双人,哪知成亲第二年就纳了罗珊珊的陪嫁丫头为妾,罗珊珊一气之下吞金而亡。
    由于幼年丧母,又与继母不和,谭欢便年少离家,四海游走。他嫉恶如仇,尤恨富人的伪善虚情,发誓要杀尽天下为富不仁者。
    “可是画本上说,一斛珠只杀为富不仁之人,且但凡出手必用珍珠击入人的心脏,取人性命,看来也不全是真的,刚刚他只是打伤了顺子,似乎也没想杀顺子的狗。”
    “那是因为,在他眼中,狗和狗仗人势的顺子无甚分别。”
    “何意?”
    “意思就是,为富不仁的不是狗,而是指使狗作恶的客栈老板。”
    第101章 初一
    “瑞临顿首,哥:
    不辞而别,我已知错,你莫要生气,也让娘莫要生气。
    今日行百里有余,方知悬州之外山水远阔。落脚之地遭了水灾,一小乞儿偷泔水果腹,险叫店主放狗咬伤,幸得大侠两壶酒相救......”
    回到客房,睡意全无,柳春风向老板要来笔墨写信。为了不让刘纯业发现行踪,信中人名、地名全是假的。
    他咬着笔杆,盯着“壶”字琢磨了片刻,改成“斛”,自语道:“这么写似乎才是对的。”
    “嗯,没错,就这么写。”
    头顶冷不丁传来花月的声音,柳春风吓一跳,“啪”地捂住信,回头瞪人一眼:“不许偷看!君子非礼勿视,懂不懂?”
    “不看就不看。”花月在桌边坐下,两手遮住双眼,可片刻不到,指缝中又露出一道贼兮兮的目光来。
    “又看!”柳春风立马察觉,“你转过身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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