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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一见钟情

    第28章 一见钟情
    晚安吻三个字微不可闻。
    布料摩挲。
    模糊的影子重又坐回床边,倾身向另一道影子。
    温热的指节温柔地拨开池漪额发。
    黑夜中,呼吸声都格外清晰。
    池漪闭上眼睛,眼睫颤动。
    沉香气息越来越近,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。
    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。
    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,或许他错过了亲吻。
    终于,额上轻微一沉。
    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,温暖干燥,一触即分。
    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。
    “乖孩子。”
    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。
    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,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,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。
    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阴阴洒洒一周后,城市出梅入伏,天气晴热,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。
    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,城市角落,一家名为「dionysus」酒吧迎来了开业。
    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,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,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。
    他时不时驻足,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。
    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。
    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,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。
    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,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,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,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。
    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。
    不知不觉,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。
    天色将晚,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。
    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,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,早已废弃多年。
    空调外机嗡嗡作响,冷风暖风混在一起。
    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。
    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,程启琮抬起头,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。
    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,手肘支着栏杆,姿态放松随意。右手拎着瓶啤酒,时不时喝一口。
    晚风吹乱他的头发。
    他没看见程启琮,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。
    晚霞确实好看。
    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,长袖t恤,或许原本是白色。
    风吹衣服鼓振,勾勒出清瘦的身形。瘦下去的地方愈暗,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。
    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,颓靡又漂亮,让人移不开眼。
    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,镜头上抬,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。
    “咔嚓。”
    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,那人微微偏头,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。
    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,立刻放下相机。
    “对不……”
    隔着一条小巷,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,转身绕向旧厂房的另一边。
    他竟连问都没问,似是不在乎程启琮拍他,
    程启琮呆立原地。
    眼见着人消失,程启琮才回过神来,快步跑着追上去。
    这里的巷子像迷宫一样窄。
    程启琮曲折前行,在这一刻体会了爱丽丝追兔子的心情。总算穿过桃花源入口的小道,又突然一头扎进了宽畅的街巷。
    周遭骤然开阔,人声鼎沸起来。
    鲜花从巷子的一端烧到另一端,像晚霞一样灼灼簇拥。
    空气中满溢着浮动的芬芳。
    “谢谢老板,开业大吉!”
    “谢谢~”
    这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。
    门口,有个年轻的服务生正在给来打卡的客人分发玫瑰,朱丽叶、厄瓜多尔、奥斯汀……品种繁多,令人目不暇接。
    现在正发放的这部分玫瑰,皆是色调清艳。
    于是人人手上都有一支浅白淡绯的云霞。
    程启琮抬起头,看见酒吧木制门牌上的花体字。
    「dionysus」。
    酒神。
    程启琮视线落下,恰好望见那个白衣的身影走进酒吧大门。
    他下意识要抬脚跟着追进去。
    保安拦了拦,提醒道:
    “先生,本店过半个小时才营业。您可以提前预约一下。”
    程启琮便回到小巷子里,坐在那人驻足过的楼梯上,等待着排号。
    黑暗中,程启琮放大相机里的照片。
    照片里的人实在是太有故事感。
    旁人看着他,就会忍不住思索他为何独自喝酒,忍不住想象他当时站在那里,眼里看见的晚霞是什么样子。
    现在已经夜色浓郁,可唯有小屏幕上残留着这场如烧晚霞。
    程启琮端详照片太久,以至于将快门按动时刻的每个细节都刻入脑海。
    仿佛楼梯之上,不止有程启琮孤零零一个人——还有一个人,在恒久地凝望晚霞。
    他们一起等待了三个小时,仿佛已经是熟人了。
    因此等待并不难熬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三小时后,程启琮终于走进了dionysus酒吧。
    一进门,他的视线就被首先被最明亮的吧台吸引。
    要找的人恰好正站在吧台后。
    那人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宽松随意的白t恤,而是合身量的妥帖制服。
    调酒师马甲将他的腰身收得极细,尤其是侧身时,几乎瘦窄成墨色一线,晃得人眼晕。
    衬衫在光下散着白而崭新的微光,衬得肤色莹白如玉。
    他的胸牌上写着“主调酒师”。
    程启琮没看到他的名字,有些遗憾。
    服务生将黑银的册子放在程启琮面前,另附一朵新鲜欲滴的玫瑰。
    “您好,这是本店酒单。玫瑰是送给您的礼物。”
    程启琮坐在吧台前,眼睛追着主调酒师,鼻尖嗅着店里清浅的玫瑰香。
    他鬼使神差地问:
    “我要一杯……jack rose。可以指定由主调酒师来做吗?”
    服务盛愣了愣,俯身去问。
    主调酒师应下,随后和副调酒师调换了个位置,走到程启琮面前,预备调酒。
    射灯柔和的光洒在他脸上。
    他没有看程启琮,程启琮却在看他。
    照片终归只有定格的一瞬间,是时间的亿万帧之一。
    他们在晚霞时又隔着一条街,两折楼梯,不知间距多少亿万帧。
    无人能凭借亿万分之一去熟悉整体。
    此时此刻,程启琮坐在他面前,那种相熟之感又偷偷溜走。
    眼前的人是流动的,鲜活的,与看晚霞的身影有了些不同,仅在光外的暗处残存傍晚熟悉的影子。
    程启琮想,原来他只是熟悉他的亿万帧之一。
    但这不要紧。
    当一帧画面拓展为漫长的影片,一页纸增为一本厚厚的书,反而更让程启琮有探究的兴趣。
    这位主调酒师,长得极漂亮。
    流丽白皙的线条向下收,收成窄窄尖尖的一点下颌。
    从眉骨到挺拔细巧的鼻梁,像是造物主细细雕琢的山峰,起伏恰到好处,一分不多一分不少。
    眼尾长睫如同燕翅。
    比作燕翅,那也一定在空中滑翔时最自由的状态,每一片羽毛都舒展,锋利削薄,乘风远行,轻捷又漂亮。
    极美,是照片拍不出的美。
    ——但未必是程启琮手中的照片拍不出的美。
    程启琮身为摄影师,难免见猎心喜,生出了邀请这位调酒师当模特的心思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主调酒师已经调完一杯酒。
    他将鸡尾酒端至程启琮面前,长睫抬起,眼底透亮,声音含着些揶揄。
    “您的玫瑰。”
    声音也好听。
    像清冽山泉,汩汩流动着,将两人间陌生的帧数补得更完满。
    程启琮心跳漏了一拍,脸一下子红了。
    “你好,我叫程启琮。我能问问你的联系方式吗?”
    他问出了口,这才陡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,赶忙掏出相机解释道:
    “我是一名摄影师。下午我在附近采风,正好拍到了你的照片,就想着修好图后发给你。你要看看吗?”
    主调酒师手肘支着吧台,微微俯身,垂目望着相机屏幕里的照片。
    距离太近了。
    程启琮甚至能看清他淡粉的唇珠,小小一点。
    主调酒师慢悠悠地说: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老板不让调酒师加客人微信。”
    程启琮:“……”
    程启琮:“没、没事。”
    程启琮有些失落。
    他的视线追随着主调酒师,撞上几次目光后,又疑心自己的直白吓到人家,仓促低下头读酒单。
    酒单的黑色书封绘着繁复的银葡萄藤,酒神的象征。
    程启琮翻阅一遍,最后还是点了第二杯jack rose。
    jack rose鸡尾酒,由苹果白兰地、新鲜青柠汁、红石榴糖浆调制而成,酒液呈现漂亮的晚霞色调。
    它的度数大概有20度,不算高。
    但程启琮并不是酒量好的人。
    他就算喝酒,也是喜欢其他原材料的花果香和甜味。
    听名字,这酒仿佛和《泰坦尼克号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——实际上,重名只是因为巧合。
    jack rose的出现比泰坦尼克号早了将近一个世纪。
    人类历史上总有这样的巧合。
    泡在人海里或大海里,都能因为窒息而命悬一线,所以醉酒后的昏睡是海难的试用装……
    ……毕竟都是死于水。
    程启琮漫无目的地想着,点了一杯又一杯jack rose。
    等意识到时,眼前的主调酒师已经出现了重影。
    程启琮“哐”地一头栽倒在吧台上,呼呼大睡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「宿主,程启琮对你一见钟情了。」
    池漪:“不用管他。”
    晚上十点半,程启琮烂醉如泥。
    酒吧里的员工们和派出所打过电话,说明了情况,先把程启琮抬进了员工休息室,由经理在一旁边照看。
    池漪原本就认得程启琮。
    上一世,程启琮是池奕的狂热追求者之一。
    程启琮乐此不疲地给池奕送礼物送资源,南墙都撞烂了也不回头。
    池奕四两拨千斤,遛他比遛狗还简单。
    要不是程启琮头顶上还有个掌舵的哥哥压着,他能把整个程氏的家底败光。
    这一世程启琮不知道抽了哪门子疯,不去追着池奕,反而跑到池漪跟前晃悠。
    不过,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,程启琮的酒量都是一如既往的差。
    系统点评:「我觉得程启琮是很严重的恋爱脑。」
    系统正在商城里挑礼物。
    它看中了两个礼物,一个是蝴蝶结发卡,另一个是「味觉体验」道具卡。
    红色的蝴蝶结发卡很可爱。
    虽然系统只是灯泡大小的一个长着兔耳朵的球体……但是兔耳朵上也能戴发卡!
    可是,「味觉体验」道具卡能让系统短暂拥有人类的味觉。
    它也很想尝尝池漪的调酒!
    两相比较,系统实在是难以抉择。
    「宿主,你觉得选哪个比较好呀?」
    池漪毫不犹豫答道:
    「两个都要。今天我们拿了很多好感点,该给你发奖金。」
    「这、这怎么好意思……」
    宿主自己消费积分都省之又省,它一下子买两个东西,未免太奢侈了。
    池漪:「不用在意。靠攒是不可能攒出一亿积分的,与其节流,不如开源。」
    当年池漪担任小池总时的底线之一,就是不在小事上克扣自己人的待遇。
    今天是开业第一天,客流量相当大。
    酒吧免费发放花束的活动吸引了很多人群,涨的好感全都算在了池漪头上。
    零零总总算着,池漪共获得八十多万好感点,一下子富裕了起来。
    系统扭扭捏捏收下了礼物。
    它在右边耳朵上别好蝴蝶结发卡,雀跃地绕着池漪展示了一圈。
    「谢谢你!」
    剩下的「味觉体验」道具卡,它要好好攒着,等以后挑一杯最想喝的鸡尾酒来尝一尝。
    系统高兴了一阵,顺着池漪刚才的话头问:
    「宿主,你是打算利用程启琮来赚积分吗?」
    池漪答:「试试看吧,我觉得他挺好骗的。」
    上一世,程启琮每次遇见池漪都是眼中忿忿,一脸的恨铁不成钢,仿佛池漪怎么惹他了一样。
    作为小池总,池漪懒得跟程启琮一般见识。
    但现在的池漪不是小池总。
    他不仅要跟程启琮一般见识,还要物尽其用——拿程启琮的好感点,借程启琮的拍照技术,用程启琮的人脉。
    系统深以为然,看程启琮跟看财神爷一样。
    「今天晚上,光程启琮一个人就给你送了一万好感值。要不是他酒量太差,一晚上薅两万好感值都没问题。」
    池漪:「你的动词用得越来越熟练了。」
    仿佛程启琮是割了一茬又一茬的韭菜。
    系统戴上蝴蝶结后,整个球都矜持不少。
    「谢谢夸奖。」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晚上十一点,到了约定好的下班时间。
    池漪和同事道别,穿过小巷,走向来接他的那辆熟悉的黑车。
    还没靠近,车门就被推开。
    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里面撑着门。
    黑色的西装袖口因伸臂的动作微微往上抻,腕表的表盘在黑暗中流过冷光。
    池漪:“!”
    他跑不太动,但慢吞吞的脚步明显变快了。
    池漪钻进车里,脑袋差点就在车门上磕了一下,幸好被薄引鹤的手护住了。
    虽然不疼,但也磕得池漪眯起眼。
    “……薄叔叔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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